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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诚聘各类英才

来源:高等教育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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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诚聘各类英才  


为实现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中山大学以优厚薪酬待遇、优越治学环境、广阔发展平台,诚聘 “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山大学1924年由孙中山先生创建,历经90余载薪火相传,形成了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具备了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的坚实基础,学科影响力突出,进入世界前1%的学科领域数18个,在中国高校并列第2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中山大学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基本条件:学风端正,高度敬业;乐教爱教,具有承担本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的能力;善于协作,具有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


一、中山大学“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1. 领军人才: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科研成就显著,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
2. 学科带头人:达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条件,以及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会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海外知名大学有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3. 学术带头人: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已在国内外知名大学任职的有发展潜力的学者。
4. 青年杰出人才(分I类和II类):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文科40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或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
5. 优秀青年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6. 个人提供的应聘材料
与相关专业领域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了解人才引进需求情况,填写《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申请表》。经院系同意后,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7. 学校提供的支持条件
1)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教授(合同性教授)或副教授岗位,并根据相关聘任条例签署聘任合同。
2)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应职位教师的薪酬及社会保险、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提供安家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住房货币补贴。
3)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并按照经费来源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学校将在科研和办公条件、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周转住房、配偶应聘校内岗位等方面给予引进人才相应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