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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博士人才引进计划
50人。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应为境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人才,其中,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实践技能。
3.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学术造诣,并取得较好的创新性学术研究成果。
4.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及从事的研究方向与我校设置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1.博士人才津贴每月8000元或提供校内三屋一厨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为123 ㎡)免费住房1套(5年服务期满归属个人)。
2.博士人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自然科学5-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5万元),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提出拟完成的科研目标和任务。科研启动基金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拨付。
3.入职后参照副教授职称工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经过考核特别优秀的可参照教授职称工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4.缴纳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5.高额绩效奖金、节日福利、餐补、采暖津贴、免费班车、健康体检。
6.引进博士人才配偶根据自身条件以及学校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
7.单身教工可提供住宿条件。
8.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
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主要科研成果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fxyrsc@126.com 。(发送的邮件标题和附件的压缩包标题格式为“应聘博士研究生+姓名+高等教育人才网”)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55173(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5:30)
学校网址:www.hljeu.edu.cn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附表:
学院 | 专业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
食品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环境工程 | 食科学与工程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乳品工程 | 生物工程 |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智能建造 | 建筑学 | 工程造价 |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电子工程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机器人工程 |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财务管理 | 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 | 旅游管理 | |||||||
金融学 | 保险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人文学院 | 法学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新闻学 |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日语 | 朝鲜语 | 翻译 | 商务英语 | |||||||
艺术设计学院 | 动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
基础教学研究部 | 相关专业即可(英语、数学、物理) | |||||||||||
体育军事教学研究部 | 相关专业即可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相关专业即可 |
